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22
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控股”)于2004年注册成立,2014年1月重新实质性运作,2018年市委常委会(第21次)会议原则同意将交投控股纳入市属重点监管企业范围。在市国资委的坚强领导下,交投控股积极顺应新常态,秉承“勇于担当、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全体员工躬耕不辍、奋力开拓,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稳步发展。截至2018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58.06亿元,总资产182亿元,净资产79亿元。
交投控股所属企业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信息
所属企业工程管理部经理
1.岗位职责
(1)在公司领导带领下,全面负责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思想和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部门日常事务的安排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负责本部门相关外部关系协调;
(3)全面把握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关键工作,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
(4)负责审核工程建设中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经济签证、概算调整等;
(5)负责审核进度款支付中的工程量;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资格
(1)土木工程(房建方向)、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优先;
(4)35周岁以下;
(5)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薪酬待遇
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满足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网上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
2.报名方式:下载《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简历(附照片),并将《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JPG格式)、个人简历电子版,打包后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1530920654@qq.com。
3.请在邮件标题及应聘报名表文件名上,标注应聘岗位名称及本人姓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格式不符合条件的简历将被视为不合格简历予以拒收。
4.资格审查:
(1)依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筛选,条件合格者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须对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司将对应聘材料保密,不再退回;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所填信息虚假或与公告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的内容。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并在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面试通知。
2.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总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如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管理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交投控股所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手续和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根据制度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其他
咨询电话:0551-62720017(综合管理部)
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控股”)于2004年注册成立,2014年1月重新实质性运作,2018年市委常委会(第21次)会议原则同意将交投控股纳入市属重点监管企业范围。在市国资委的坚强领导下,交投控股积极顺应新常态,秉承“勇于担当、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全体员工躬耕不辍、奋力开拓,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稳步发展。截至2018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58.06亿元,总资产182亿元,净资产79亿元。
交投控股所属企业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信息
所属企业工程管理部经理
1.岗位职责
(1)在公司领导带领下,全面负责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部门人员的思想和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部门日常事务的安排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负责本部门相关外部关系协调;
(3)全面把握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关键工作,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
(4)负责审核工程建设中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经济签证、概算调整等;
(5)负责审核进度款支付中的工程量;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资格
(1)土木工程(房建方向)、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优先;
(4)35周岁以下;
(5)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薪酬待遇
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满足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网上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
2.报名方式:下载《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简历(附照片),并将《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JPG格式)、个人简历电子版,打包后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1530920654@qq.com。
3.请在邮件标题及应聘报名表文件名上,标注应聘岗位名称及本人姓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格式不符合条件的简历将被视为不合格简历予以拒收。
4.资格审查:
(1)依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筛选,条件合格者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须对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司将对应聘材料保密,不再退回;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所填信息虚假或与公告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的内容。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并在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面试通知。
2.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总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如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管理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交投控股所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手续和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根据制度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其他
咨询电话:0551-62720017(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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